能够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行为或者文件主要有股东的出资行为、以股东名义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文件。
一、证据可以从哪些方面来衡量股权确认纠纷
1、股东名册以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来确认股东的资格,得到了世界范围内公司法律的广泛认可。各国法律普遍认为股东名册具有当然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2、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被称为公司的宪法。3、出资证明书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包含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等内容。
二、隐名出资人如何去证明出资行为
隐名出资人可以依据其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的隐名投资合同或者其他出资事实证明其为真正的出资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确认股东资格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三、出资证明书的有几个特征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几个特征:
1、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我国《公司法》规定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2、出资证明书为非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本身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
3、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表征公司股东的权利,其中主要是财产性权利。
4、出资证明书为成立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未成立之前的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得向公司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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