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种情况下财产分割协议失去效力
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情形:
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订立协议的,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是: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事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财产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财产交付方式和转移条件;
6.债务的承担和价格补偿;
7.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三、财产分割协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财产分割协议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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