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
(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
(三)注册成功,在客观上,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一、公司名字被抢注商标应该怎么办
公司名字被抢注商标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1、在公司名称原有基础做简单修改。
2、公司名称已经做为商标使用多年,而被他人抢注,可以通过“商标异议”、“商标宣告无效”等途径拿回来。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3、公司名称一直在做为商标使用,是否继续享有善意使用权。
二、注册商标通过了还会被告吗
“看情况:一、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注册商标如果通过了,在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情况下也是会被起诉的;二、如果是以合法方式通过的注册,则不会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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