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离婚一方同意签字,另一方不同意多久离开
若有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另外一方只能选择聘请律师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指的就是诉讼离婚)的途径解决问题。
关于这个过程,有两种基本方式,即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其中,简易程序的处理期限为三个月内给出判断,而普通程序则需要在六个月内完成。
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坚决反对离婚,且在首次审判中并未提出任何法定的离婚理由,那么法院往往不会在第一次审判时就做出离婚判决。
通常情况下,必须等待六个月之后,才能够再次提出上诉。
而在第二次上诉时,根据以往经验,超过85%的案件都会得到离婚判决。
这样计算下来,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从起诉开始,大约三个月内就能获得判决结果;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并且另一方提出的离婚理由并不充足,那么可能需要等待7至9个月才能收到离婚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看孩子咋办
若离婚之后男方坚持反对女方探访孩子,女方可参考以下步骤采取行动:首要的是,女方应保持理智与沉着,避免情绪失控地指责抱怨,而是要运用正当法律手段保障自身权益。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积极配合的法定义务。
男方拒绝女方探望孩子的做法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女方不妨尝试与男方展开和解性协商,通过坦诚的探视权对话,化解矛盾,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从而更好地维护孩子的切身利益。
若和解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女方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男方切实履行其应尽的协助义务。
倘若男方恶意阻挠女方与孩子的正常接触,女方甚至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监护权。
在此情况下,法院会基于孩子的最大利益原则,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实力、对孩子的关爱程度以及承担家庭责任的实际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最终做出是否批准女方探望孩子的裁决。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女方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援助,律师能够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其深入理解自身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及应尽的义务,同时指导其如何有效应对男方可能出现的各种阻碍行为。
最后,女方亦需关注自身的心理健康状况,适时寻求心理疏导的帮助,以便舒缓内心的痛苦与挫败感。
总而言之,男方拒绝女方探望孩子的行为是违法的,女方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