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就医登记时间期限
一般来说,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为6-12个月。
例如:广州市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对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及异地长期居住的非在职参保人员,其异地就医待遇长期有效;对于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在职参保人员,应根据异地居住、工作、学习时间确定合理的异地就医待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而参保人员办理异地急诊、学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临时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为6个月。
二、异地就医多长时间还可以变更
在办理异地安置住院就医登记手续时,可在安置省(直辖市)内国家公布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家、一年可变更二次。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应当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该人员自登记之日起,即可到选定的就医地定点机构就医。
三、异地医保报销注意事项
(一)以上的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以上资料料参保人需留存的,应在办理申领前自行复印。
(二)门诊医保费从正常连续参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开始累计计算。
(三)参保人在异地就医登记期间在核准选定以外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按自行到市外医院住院规定报销。
(四)异地居住(工作)人员原则上自异地选定医疗机构登记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取消或变更该异地选定医疗机构。但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可允许申请变更。
(五)就医地市或省的变动,必须按照新异地申报审核的要求到社保分局办理。
(六)参保人办理市外参保关系转移、暂停或终止参保关系手续时,异地就医登记同时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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