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回侦查两次了要怎么办
1、退回侦查两次后的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直接释放当事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退回侦查和补充侦查的区别是什么
1.退回侦查指的是检察院退回案件到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而补充侦查指的是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相关补充。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
2.退回侦查是指通过法定程序,让公安机关进行补充调查案件证据。如果检察院已经作出了允以批捕的决定的话,那么是不可以再退回案件侦查的。同时进行退回侦查也有次数限制,超过了两次就不能再要求补充侦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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