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企业产权房屋的交易应由产权人填写申请书、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提出主张变更登记的申请。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应进行实地勘察和绘制房屋分幅平面图,以确定房屋产权来源并绘制权证。此外,还应收取登记费并将其存入库中,然后发放过户单。
根据民法典,企业产权房屋的交易应由产权人填写申请书、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提出主张变更登记的申请。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应进行实地勘察和绘制房屋分幅平面图,以确定房屋产权来源并绘制权证。此外,还应收取登记费并将其存入库中,然后发放过户单。
【 民 法 典 规 定 】 企 业 产 权 房 屋 交 易 及 产 权 来 源 确 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企业产权房屋交易及产权来源确认的法律分析如下:
1. 产权房屋交易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透明的原则。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
2. 企业产权房屋交易中,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手续,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确认房屋所有权。
3. 企业产权房屋交易中,应当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透明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协商确定房屋的交易价格。
4. 企业产权房屋交易中,应当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房屋交易税费等手续。
5. 企业产权房屋交易中,应当确保房屋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涉及非法交易、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企业产权房屋交易及产权来源确认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透明的原则,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企业产权房屋交易及产权来源确认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透明的原则,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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