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里办理身份证
时间:2023-03-23 09:52:50 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去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一、哈尔滨临时身份证办理地点

临时身份证办理地点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发给申领人,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二、身份证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身份证是1984开始实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在1984年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三、户口本不见了怎么办身份证

没户口本一般是不能补办身份证的。因为补办身份证要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补办,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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