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鉴定可以用复印件吗
司法鉴定可以用复印件,但是必须在法庭质证阶段经法庭以及对方核对,与原件一致才可以,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件,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证据一般包括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当事人陈述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司法鉴定结论不合法的情形
司法鉴定结论不合法的情形有: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司法鉴定所是由哪个部门主管
司法鉴定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法律明确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同时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全文5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