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公章时,需提交《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刻章登记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
公司注销公章时,应将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以消除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注销印章所需资料,具体如下:
1、《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2、刻章登记卡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指定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
公司注销公章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公章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公司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相关文件和公告。其次,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包括向工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书、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并向相关部门申请注销登记。第三,公司应确保在注销登记前,将涉及公章使用的业务全部停止,避免出现业务继续使用公章的情况。最后,公司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确保注销过程的顺利进行。若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注销登记或未妥善处理公章使用问题,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因此,公司在注销公章时,务必遵守相关法规,确保程序合规,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
在注销公司公章时,务必遵守相关法规,确保程序合规,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同时,公司也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确保注销过程的顺利进行。注销印章所需资料包括《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刻章登记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公司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相关文件和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注销登记手续,确保在注销登记前,将涉及公章使用的业务全部停止,避免出现业务继续使用公章的情况。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二十三条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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