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登记发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营业执照的登记发证情况。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务登记范围和方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一,审计机关封存被审计单位资料需要什么程序?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进行封存的,应当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出具的封存通知书,并依法收集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采取有关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措施后,予以放行。查封期限在7日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日。 .审计机关可以指定被审计单位负责封存的材料和资产的保管,被审计单位不得擅自损毁或者转移。第二,被审计单位转移财务收支有关信息的,将受到什么处罚?认为依法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的,应当提出处罚意见,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决定,并将决定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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