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流程(具体):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步审查同意后,签发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需要补正的材料告知申请人(并发出通知)。第二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发给《登记决定通知书》;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需要核实的,发给《事项通知书》在《企业登记材料》中予以核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5个工作日后(除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需要核实外),申请人可以在发证窗口以《登记决定通知书》代替《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应当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这种事情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我们应该找一家专业的公司来处理,这样可以节省时间,保证质量和数量。办理股权继承和工商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登记的有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对登记的要求也不尽相同。结合自己的实践,我认为股权继承应办理以下手续:
(1)继承人向公司提出申请。继承人凭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股权资格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社会关系证明、有关社会亲属关系证明、股权继承公证书和公司向公司申请股权继承。(2)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对继承人提出的申请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特别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多位继承人和出资瑕疵人的继承,应当进行实质审查。认真审查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提出修改意见,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继承的决定,并及时向继承人反馈。继承人可以依法补充、修改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三)同意继承的,应当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变更股东、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重新制定或者修改)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对公司章程的修改,经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对公司产生效力,视为新股东的身份已为公司所认可。(4)变更登记。为对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产生效力,必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未办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办理工商登记时,应当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一览表—股东出资情况》,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股权继承公证书、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新股东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等。,股东名册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制作股东名册,并提交变更后的股东名册。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时应当进行笔试和形式审查,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但是,如上所述,工商登记具有宣告股东资格的效力。工商登记在涉及第三人利益时,客观上具有确权效力。因此,在办理过程中,我们要认真审阅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并善意提醒他们,特别是那些容易引起纠纷和纠纷的,我们要提醒申请人和股权继承人对材料进行修改,以避免发生冲突或损害相关利益相关者应该把有争议的问题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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