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清算不能注销。公司注销之前必须先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然后才能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如果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的,如果致使其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时,则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追加公司股东为案件被执行人,法院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未经营公司如何注销
未经营公司按照以下流程注销:
一、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
二、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四、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五、在报纸媒体上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六、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七、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八、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九、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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