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法定探望权,另一方应当协助。遇到阻挠的,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具体探望时间。
一、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般而言,探视权属法定的权利,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是不能剥夺的权利。
二、双方自愿放弃探望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前妻可以把孩子留在家里吗
和前妻离婚后看孩子能住一起,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使用探望权的,与前配偶共同居住的,我国法律是没有禁止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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