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来说,在上下班的路途之中,如果职工需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那么也可以被认定是工伤。因为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不需要职工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那么可以算作是工伤。所以,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算工伤。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赔偿
在事故中,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果是负同等责任的,则其赔偿可根据下面的步骤:
(一)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二)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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