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公司怎么处理
时间:2023-04-03 00:10:14 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企业员工患肺结核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具体期限依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期满后,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病假能请多长时间

因病需要请假治疗的,只要符合病假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休假,没有时间的限制。病假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有关,时间从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如果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的,按照实际的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三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二、什么是医疗期

医疗期指的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而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这段时间即是属于法律规定的医疗期限。因此医疗期的期限时长是法律规定的,属于法定期限,需要当事人依法遵守。

三、合同到期医疗期还没满怎么办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根据工龄来算,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一年按半年支付。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到期医疗期还没满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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