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同居前男方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付女方的彩礼,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原则上按照同居时间的长短,依情况判定返还部分彩礼或者不返还。2、未办理婚姻登记并且未同居,此种条件下,男方给予女方的财产应当返还。
只要同居过彩礼一定不退了吗
只要同居过彩礼不是一定不退了。而是只要符合法定情形的,彩礼可以全部退还:
1、男女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
2、虽然男女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双方从未共同生活,双方还是各过各的;
3、婚前给付彩礼的一方,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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