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案件立案的流程。当事人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并由法院立案庭进行审查。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出具加盖法院公章的“受理(或立案)通知书”。此时案件才算正式立案。而诉前调解告知书并不能说明已经立案。
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并且法院立案庭收到了这些资料并进行了审查。经过审查,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出具加盖法院公章的“受理(或立案)通知书”。此时案件才算正式立案。诉前调解告知书不能说明已经立案。
立 案 通 知 书 是 否 能 说 明 立 案 ?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立案通知书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其行政案件作出的书面文件,用于告知其行政案件已受理,并明确案件受理时间和地点。然而,立案通知书本身并不能说明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因此,立案通知书仅作为法院立案的依据,不能作为立案的证明。
综上所述,立案通知书不能说明立案。若要证明立案,还需查看法院实际作出的立案决定。
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并且法院立案庭收到了这些资料并进行了审查。经过审查,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出具加盖法院公章的“受理(或立案)通知书”。此时案件才算正式立案。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立案通知书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其行政案件作出的书面文件,用于告知其行政案件已受理,并明确案件受理时间和地点。然而,立案通知书本身并不能说明立案。因此,若要证明立案,还需查看法院实际作出的立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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