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省新农合跨省报销流程
1、本人或家属电话联系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跨省就医转诊;
2、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不予以报销;
3、患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入院证明、转诊单/转诊短信办理入院手续;
4、患者住院接受治疗;
5、患者出院时携带步骤三中的材料在新农合直接结报服务窗口结算,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
二、新农合跨省报销注意事项
1、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时完成报销,就需要就医医院开具一份《跨省就医转诊患者出院未享受即时结报服务说明》,回到参合地报销。
2、转诊单在异地报销过程中非常重要,没有转诊单是不能享受实时报销的。
3、转诊单时效期只有3个月,逾期后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
三、跨省新农合报销比例
新农合异地报销比例是按照参保地的报销比例来的,报销目录是按照就医地的医保目录来。门诊报销比例: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医疗报销比例: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并且只要是在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每年还可限额补偿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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