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所谓的“合同欺诈”是指合同的某一方蓄意掩盖或者扭曲事实真相,从而达到从交易中获取不当利益的目的。关于如何妥善应对开发商的合同欺诈行为,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当开发商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时,购房者应积极与开发商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
其次,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购房者可以选择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寻求公正的援助,或者委托专业律师就相关损害赔偿事项提供咨询服务,以此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若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存在明显的合同欺诈行为,那么这份房屋买卖合同便属于可撤销的范畴,因为在此情况下,购房者的真实意愿并未得到充分体现,因此,购房者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这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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