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退休不能自己办理。办理退休手续如下:
1、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单位填报《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离退休(供养)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申请表》,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社保局审计调研室审批。
2、准备以下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复印件;
(4)离职证明;
(5)办理政策性补缴需延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人员,需提供《延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协议书》。
3、退休人员的审批材料在到龄之月填报,经审计调研室审核盖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大厅养老待遇业务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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