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申请条件:已设立集团,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的。
条件依据: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第九条企业集团的登记事项包括:企业集团名称;母公司名称、住所;成员企业。
第十五条企业集团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B026、B027。可乘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点上/下车。??
三、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四、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
提交原件1份,使用A4型纸。
工商部门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申请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使用A4型纸,提交原件1份另需提交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应当由原件持有人签名、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粘贴于委托书相应位置。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来源工商部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自备
国家工商总局《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七(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52】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
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
?
提交原件1份,使用A4型纸。
申请人自备
国家工商总局《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七(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52】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
母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使用A4型纸,提交复印件1份,加盖母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工商部门
国家工商总局《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七(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52】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4、母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
母公司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使用A4型纸,提交复印件1份,加盖母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工商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七(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52】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5、母公司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企业集团登记证》?
本材料应当提交原件1份
工商部门
国家工商总局《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七(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52】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6、《企业集团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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