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能隐瞒家人吗
拘留不可以不告知家属。除非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否则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而当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但是被拘留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除以上特殊情况外,一般都应该通知家属,避免家属担忧,也是保障家属的知情权。
二、行政拘留家属能看望吗
行政拘留家属可以看望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视。
《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公通字(1990)4号(公安部1990年1月3日发布,自1990年1月3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治安拘留所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检查、不扣押。
三、拘留后几种不告诉家属情形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原则上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形时,可以不通知家属:
1、无法通知到其家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家属可能会妨碍侦查的。
待有碍于侦查情况消失后,应立即通知其家属。
四、行政拘留能否要求公安机关不告知家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拘留和逮捕依法应当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第一百四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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