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除国家以外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唯一的一个组织。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
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如何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出生户口登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且未迁出的;
2、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且户口迁入的;
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收养且户口迁入的子女;
4、经依法批准移民搬迁户口迁入的;
5、其他依法将户口迁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农户代表同意的。
十一、哪些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1、违背承包方意愿的;2、依法应经发包方同意而未经其同意的;3、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人之间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承包方在土地流转中的权利有哪些
答: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十三、受让方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权利有哪些
答: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者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十四、《农村土地承包法》对预留机动地是怎样规定的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政策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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