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签合同了离职提前三天这三天还用工作吗
针对试用期离职,若您已经提前三日向雇主提交并得到其确认的书面辞职信,那么您在这三日内仍然需要继续工作,且在此期限结束时将获得相应的薪资待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呈,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对于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在此试用阶段内,您有权利选择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并加入其他公司。
在决定离开之前,您需仔细权衡各种相关因素。
首要当属劳动合同签署事宜:若您已与现有公司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在尚未解除此合约之前,您可能无法自由地奔赴另一个工作岗位。
依据相关法规,倘若雇主发现您在此试用期内为其他公司效力,他们将有权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您还应关注自身行为对现职公司所产生的潜在影响:即便您具备前往其他公司工作的资格,但仍需审慎思考此举是否会对您在现职公司的工作职责产生不利影响。
如因您的行为导致现职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该公司有权向您提出赔偿要求。
全文5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