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法律顾问不予退还律师费用之情况,委托方可与相关律所进行友好洽谈以谋求妥帖解决之道。若双方协商无果,委托方依法享有权利寻求律师所在地区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价格管理部门介入调处,同时亦可选择申请仲裁机制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