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
(5)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
劳务派遣证申办材料有哪些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专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劳务派遣证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证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所持有的证件。劳务派遣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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