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和人民防空工程的审批程序是什么。人防地下室建设工程审批程序:施工方提出人防地下室建设申请→区人防办受理、审核,根据提供的有效图纸和规定,计算本工程拟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和防护等级,并根据区人防办颁发的设计条件,颁发防空证书,施工方找到具有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图纸设计→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完成后,全套初步设计图纸先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再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初步设计图纸进行行政审批→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后,进行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的绘制设计完成后进行,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图纸会审公司业务审批→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图纸会审公司批准后,项目业主与省人民防空质量监督站签订合同人防质量监督方案→项目业主报市人防办行政审批、省人防办审图公司业务审批,省人民防空质量监督站签订的质量监督方案和经批准的人民防空施工图,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业务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国防部办公室,应完善以下材料:
(1)人民防空工程投资计划。(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合同资质复印件(原件)。(三)人民防空建设单位资质(复印件)和人民防空建设合同(原件)。
(4)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合同(原件)。
(5)人民防空设备供应商资质(复印件)和人民防空设备采购合同(原件)→报告完成后,我单位将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注:复印件必须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由朝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管理科接收。(1)拆除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县人防办提出申请,验收合格后出具《上海市人防工程拆除审批表》。
(2)区人防办接到《上海市人防工程拆迁审批表》及有关情况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派人到现场调查,作出补建或补偿的决定。
(3)区人防办确定的补充项目审批程序如下:
①区人防办正式批准补充人防项目的面积、位置、防护等级、战时使用和平时使用。
②建设单位应在设计图纸中提交县人防办批准文件给设计单位实施。
③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必须报市人防办图纸会审组审核。
④施工单位持市人防办图纸会审组的审查意见到人防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理报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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