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版权。作品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作品的形式也不断地丰富。
PPT课件是否为作品,需要讨论是否符合具有独创性和能以有形形式复制两个要件。从整页PPT及PPT课件整体来看,由于对素材的选取和编排体现了制作者的独创性,可以视为汇编作品。课件中的卡通图片、照片应视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具有独创性,课件中的卡通图片、照片等有可能构成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可以适用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保护方式。课件中的文字表达的独创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PPT课件一般以电子数据的形式保存,也可被打印、录像,因此符合可以有形形式复制的要件。若整页PPT的编排例如相同语境下文字和图片的选取、PPT课件结构的编排等构成相似,那么也可能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律师补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PPT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未经他人同意私自用他人PPT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通过对著作权人权益的垄断保护以达到鼓励创作、刺激创作的目的。从这个角度出发,越是有价值的作品就越是应该予以保护。PPT文件作为新类型的媒体文件,因其直观形象、内涵丰富等优点而被越来越广泛用于会议、教学、功能展示等方面,PPT模板的价值愈发凸显,一个优秀的PPT模板兼具较高的美学价值与实用价值。将其纳入著作权法保护范围,这既是对创作者智力成果的肯定与保护,也是对公众创作的激励。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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