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与现售所适用的销售条件有所差异。
根据规定,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预售之前需确保已经投入了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总投资额达到整个项目总投资的25%以上,然而商品房现售则需在完工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后才能进行销售;
其次,二者所涉及的风险承担亦有区别。当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预售合同时,如因某些突发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品房未能按期建造完毕或是无法顺利交付,那么购房者将无法实际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因此相较于商品房现售,商品房预售对于购房者来说存在更大的风险;
最后,关于交房时间方面,商品房预售通常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房屋的建造工作后再行交房,而商品房现售则是在双方签署合同之后即可立即办理交房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九条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第七十条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五)其他必要材料。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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