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在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全部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重大设计变更外,合同价格一般不允许调整。在现代工程中,尤其是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双方的结算方式相对简单易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索赔的机会较少。但这种合同的承包人承担一切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的风险成本较高。因此,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到施工期间价格变化和工程量变化的影响。
首先,在签订固定价格合同时,我们必须考虑:工程范围必须明确,所报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算,这必须经过承包人的认真审查;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晰;工程量项目规模小,工期短,工程过程中预计的环境因素(特别是价格)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合理,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和估算方便;项目投标工期工程量比较丰富,承包人可以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审查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制定方案;合同条件完备,双方权利义务十分明确。其次,在签订固定价格合同时,必须根据不同情况考虑几种计价方式:招标文件中包含工作量表。为了便于承包商投标,业主给出了工程量清单,但业主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不负责,承包商也必须对其进行审核。承包人应报出各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其总和为整个工程的价格;招标文件中未给出工程量清单,由承包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仅作为付款凭证,不作为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也不作为承包人完成工程或设计的全部内容;合同总价由各分项工程的包干价(固定总价)组成。承包商必须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如果承包商的分项工程量遗漏或计算错误,应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第三,由于国际通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业主提供全部设计文件的单价合同(我国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也存在这一问题),在采用此类合同时,应注意详细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修改或特殊测量方法。(1)承包人工程责任范围扩大,通则划分难以遏制。例如,许多设计由承包商承担,承包商在投标时无法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到这些情况。(2)一般来说,合同是分期付款的。如果工程量清单中已经明确了工程项目,承包人只有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才能得到相应的付款,那么工程量清单的划分应与工程的施工阶段相对应,并且必须与施工进度相一致,否则会给付款带来困难。同时,工程量的划分要注意承包人的现金流,如临时工程的设置、材料采购、设计等分项,做到早付款。第四,固定价格合同和单价合同有时在形式上非常相似。固定总价合同是以总价为准。承包商应报出总价。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总价,按总价结算。一般情况下,只有设计变更或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条件(如法律变更)得到满足时,才能调整合同价格。固定价格合同不同于投标中的单价合同。对于固定价格合同,承包商应承担两个风险:一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缺项。工作量风险:包括:工作量计算错误。对于固定价格合同,有时业主也给出工作量清单,有时只给出图纸和规范供承包商计算投标。承包商必须仔细审查和计算工作量。工作量错误的,因工程范围不确定或预算内工程项目不完整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利用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招标,并要求承包人计算工作量报价,或者即使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但招标周期太短,承包人无法详细核算,通常只能估算工作量根据经验或统计数据。此时,承包商陷入两难境地:工程量大,报价不具竞争力,不易中标;如果工程量低,就要承担风险和损失。在实际工程中,承包商采用固定价格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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