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朔州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二、朔州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材料
1.广告审查表;
2.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广告申请电子文件;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4.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生产许可文件;
5.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6.经授权同意作为申请人的生产、经营企业,还应当提交合法的授权文件;
7.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
三、朔州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法律规定
《药品管理法》(2019年8月修订)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依法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广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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