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省城企业房改实施办法正式公布,该方案对省城企业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今后集资建房有哪些政策扶持、现有住房又将如何出售以及职工跳槽涉及的购房优惠咋办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住房补贴如何确定
按照规定,企业工资水平普遍较高,房价收入比低于4倍的(即职工夫妇双方4倍的年收入,高于一套75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价款),视同工资中已经包含了应有的住房消费含量,可不再对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职工购房时,企业应按照房改售房的工龄折扣政策和职工的实际工龄,给予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
房价收入比高于4倍且条件允许的企业,可按照济南市房改方案规定的比例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即基本工资的35%。经营效益较差的企业,可适当降低住房补贴比例,待企业经济状况好转后,逐步提高到规定的比例。
房价收入比高于4倍的企业,如果没有逐月发放住房补贴所需的固定资金来源,可在职工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时,给予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补偿按照济南市房改方案有关规定计算,企业可根据情况,适当一次兑现部分住房补贴。有困难的企业,也可采取对职工住房贷款给予一定利息补偿的发放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应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住房补贴可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支付,或者在确定的年限内逐步支付。
集资建房有哪些优惠?
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的前提下,企业利用自有土地组织职工集资建房,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经济效益好,职工年均收入超过8000元,职工平均住房居住面积10平方米左右的企业,组织职工集资建房,免缴25%的住房建设配套费;经济效益较好,职工年均收入7000元以上,职工平均住房居住面积9平方米左右的企业,组织集资建房,可免缴50%的住房建设配套费;企业经济条件一般,职工年均收入6000元以上,职工平均住房居住面积8平方米左右,组织集资建房,免缴75%的住房建设配套费;企业条件差,职工年均收入6000元以下,职工平均住房居住面积7平方米左右,则全部免缴住房建设配套费。
现租住公房的最低收入家庭,按照廉租房租金标准交纳房租。各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的经营单位必须执行廉租房的租金政策,并继续执行对特困家庭缓交租金的政策。
企业组织职工集资建房所提供的土地应合理作价,同企业的建房投入一并作为对职工集资建房的资助,资助额度达到企业所在区域经济适用房价格25%的,视同为落实了住房补贴制度。
现有公房如何出售?
企业出售坐落在二环路以外的自管住房,在计算价格时,其地段的调剂系数由企业参照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与房改售房成本价的比例确定;二环路以内的企业自管住房出售时,仍按照原有的房改政策执行。
企业在出售现住房时,经单位、职工协商同意,在职工购房契约中增加服务年限的有关条款,确定职工为企业的服务年限。对未满服务年限离开企业的,企业有权追回所差年限的购房优惠;对已满服务年限离开企业的,企业不应主张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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