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有效的处理方式为债权人可以依据抵押合同要求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有效是指抵押合同生效后,未进行登记,债务人将抵押物又抵押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登记的情形。
一、房地产抵押权时效是多长时间
房地产抵押权时效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债务到期之日止。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转让、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保证债务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房产抵押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抵押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承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并非是否抵押的理由。倘若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登记机构没有予以拒绝的理由。
首先,法律及行政法规并未规定当事人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时限,即并未要求当事人必须于抵押合同签订后多少日内;
或者一定期间内必须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将承担登记机构拒绝受理,抵押权未能生效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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