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若夫妇在离婚协议中达成将房产归属于子女,却尚未完成产权变更手续的决定,那么试图追回该房屋则显得相对较为困难。
这主要源于此类约定在法律层面常常被视为父母亲向子女做出的赠予。
然而,若是出现某些特定情况,例如能证实赠予行为具有欺诈性或受到胁迫等可以依法撤销的情况,亦或是由于经济状况急剧恶化,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等因素,那么便有可能为追回房产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全文3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