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的手续:
1、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在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并且双方的证件材料审核通过,准予离婚,同时发给离婚证;
3、若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后三十天内没有共同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一、协议离婚的流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
2、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件;
3、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查档证明;
4、离婚协议书;
5、离婚登记照片。
民政局自愿离婚协议书
法律对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定义:是指双方即将解除婚姻关系时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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