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部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诉请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以要求继续履行部分的合同金额(即合同尚未履行部分)作为诉请标的金额计收案件受理费。当然,当事人还有其他请求金额的,也应加上其他请求金额作为该当事人的诉请标的总金额来计收继续履行合同纠纷案件受理费。
合同纠纷的诉讼费包括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缴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缴纳其他诉讼费用。因此,诉讼费主要由两方面构成,案件受理费和实际支出费用。1、案件受理费:是法院受理一个案件中所需要收取的基本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与财产案件受理费。2、实际支出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决或者是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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