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涉及洗黑钱罪行的量刑,必须全面考量众多因素,其中包括犯罪的详细情节、涉案未成年人的年龄层、以及犯案期间的主观恶性等等。
对于年满十六周岁却不足十八周岁的青少年犯罪者,法律规定应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若涉事未成年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儿童,那么一旦触及洗黑钱行为,通常不会予以刑事定罪,然而会责令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其实施监管和教导;
在必要情况下,将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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