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近日公布的一份文件,在业界引起质疑。记者采访到的专家和业内人士,大都对该文件将要发挥的作用持审慎态度。
这份名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文件,将于4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违者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办法》特别明确,分包合同必须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按时支付。
建设部办公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办法》从1998年就开始酝酿,主要是为了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有资质的劳务作业企业,从而更好地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然而有一些人对此《办法》表示质疑。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的秦兵律师认为,该《办法》条款规定不明确,没有写明具体罚则以及承担责任人和方式。比如说,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分包合同必须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但是如果分包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等,将受到怎样的惩罚,《办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所谓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所能取到的效果,只可能是变相鼓励开发商的转包、违法分包。
河北省某市建委所属城建公司总经理刘先生则对《办法》治理当前混乱的建筑市场的作用表示怀疑。他认为,新《办法》对于相应的违规行为的处罚或惩罚措施却比较宽松。因此,可以认为,这种方法对于遏制目前建筑市场层层转包和垫资行为的效果有限。
陕西省西安宝德信集团的杨总认为,建设部出台这样的《办法》是完全有必要的,但《办法》是否能取到预期的效果还有待验证。他也认为,由于我国的房地产开发市场是买方市场,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操作,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根治。
该集团负责市场的徐总认为,建设部出台这样一个《办法》,本身就说明了当前的建筑市场混乱状况到了非治不可的程度。政府对建筑市场的这种状况的治理,由单纯的行政手段转为寻求法律的规范,其进步意义还是应该肯定的。但是,他强调,更主要的是要对建筑市场整个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遏制不规范的分包行为。
对《办法》制定和出台过程比较清楚的建筑业专家刘先生认为,现在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是一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办法》的出台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但是这还不够,必须在执行上加强管理,规范整个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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