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之间可以买卖房子过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在配偶关系合法存在期间内,配偶可以共同进行房屋的出售和购买行为。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署明确的房屋买卖合约,并携带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婚姻证明文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等资料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当事人需填写相关表格及存量合同,待缴纳完毕所有相关税费后,由房地产管理局核发过户单给申请人。
至此,自相关事项被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之时起,此次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即宣告圆满完成。
之后,不动产登记机关将依法向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用以确认其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夫妻之间可以公证财产吗
夫妻之间可以公证财产,只需要双方订立协议后,到当地司法部门进行公证就可以了。财产公证的目的不是为了离婚时分清各自的财产,而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合法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之间可以买卖房子过户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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