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了居间方是否还可以收中介费要看情况。如果居间方促成了合同成立的,已经履行完自己的义务了,可以收取居间费;如果未促成合同的,则居间人也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的支出费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怎么解除居间合同?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除居间合同:
1、协商解除。居间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居间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当事人一方因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根本违约的,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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