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债子女还
时间:2023-04-30 20:51:07 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父母欠债子女还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抚养权变更去哪里公证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3、公证应该在户口所在地(原籍)公证处进行,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公证。

变更抚养权是重大人身关系变更,出于谨慎考虑,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然而,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还需要法院裁定认可,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从而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抚养权的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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