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索赔起诉全流程
交通事故索赔起诉流程如下: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法院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7.裁定驳回起诉。
8.对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交通事故索赔申请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索赔申请书书写时要注意:交通事故索赔申请书中应对索赔的项目进行明确的说明。其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索赔项目和索赔数额,支付方式,当事人签名,日期等。在对交通事故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时候,当事人应准备好充足的材料,这些材料中包括了就医证明、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个人身份证明等等,如果涉及到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还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哪一天开始算起
诉讼时效的起算因具体案件的不同,起算时间也略有不同,在交通事故诉讼中,根据具体的情况,诉讼时效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
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
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
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5.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n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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