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手续就变更了承租人怎么办
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起诉原承租人,并要求其协助办理。
如果是公公房没手续就变更承租人的,国家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二、承租人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领取《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带着表到原承租人档案所在部门开具,切记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不可以是单位公章,之后在回到公证处向公证员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6、过户申请书。
三、公房承租人如何确定
关于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3、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问题主要出第三种情形中。
全文6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