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市内机动车转移业务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处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副路6号
联系电话
办理条件
哈尔滨市(包括八区十一县)有效注册期内正常状态的机动车辆发生所有权转移的。
所需材料
1、《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公车单位盖章,么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3、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和暂住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
4、原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和暂住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
5、机动来历赁证;
6、机动车登记证书;
7、机动车行驶证;
8、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9、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22号窗口取表(取表后填写装订);
2、检测科交验车辆;
3、案科核档案(二楼);
4、登记审核岗审核;
5、牌证管理岗制证;
6、档案管理岗复核归档。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5元手续费和15元制证费。
收费依据
黑财综字〔1994〕61号文件、黑公(交)〔1994〕146号文件、发改价格〔2004〕2831文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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