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若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关于共同财产应如何分配的问题,应由二位自主协商解决。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禁止在离婚过程中暂不对财产进行分割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就财产处理事宜达成共识,便可顺利解决这一问题。
然而请谨记,离婚自然而然地包含了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两大议题,如果在离婚时未能全面妥善处理,那么在离婚之后仍有机会通过另行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些问题。
针对夫妻公共财产部分,首先需经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其分配方式;
若协商失败,可考虑寻求法院介入,由法院根据财物实际状况,依据保护子女权益、尊重女方权利以及维护无过错方立场的原则进行判决。
通常情况下,夫妻共享财产应遵循平均分配原则,但由于生产生活需求与财富获取渠道的多样化,具体处理方案也可能因实际情况而产生差异。
最后,夫妻双方如能签署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及在婚前就已存在之物归各自所有、共享所有或部分为各自所属、部分为共享所有,在面临离婚纠纷时,便需依照此协议内容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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