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般都是当场处理,然后在10天之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交通事故可不可以不在事发地审理
交通事故可以不在事发地审理。交通事故不是在本地发生的,原告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法院起诉。具体管辖法院分别有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交通警察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n处理伤人事故,应当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初级以上资格的交通警察主办。\n处理死亡事故,应当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级以上资格的交通警察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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