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内容包含在失业保险中
下列内容包含在失业保险中: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有些城市是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也有城市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1.深圳: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3月起,最低缴费基数为2030元)
举例:职工小王6月工资20000元,失业保险费单位缴交2030×1%即20.3元,职工个人缴交2030×0.5%即10.15元。
2.北京: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最低不低于2835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21258元。
3.重庆:
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
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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