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母亲依然具有追索多年未得到的赡养费的权利。
所谓的赡养费用,就是指子女们用货币形式,向父母支付他们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支出,也就是切实地承担起一份应有的经济责任,付出必要的经济援助,使得父母在物质生活方面得以满足。
当成年子女未能履行赡养义务时,那些失去劳动能力或者生活陷入困境的父母则有权直接要求成年子女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