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债权债务如果是合并的,则由合并之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如果是分立的,则由分立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公司分立之前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除外。
一、债权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吗
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没有权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公司合并的可以。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后股东可以变动吗
公司分立的时候,公司的股东是可以变动的,变动公司股东的,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三、公司法人变更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后结果:法人之消灭。
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全文6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